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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闻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5-10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相关内容要求,《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拟建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区,项目总库容130500m3,年周转量150万吨。主要建设1个5万GT的LPG泊位与相关配套设施,库区建设2座4万m3低温丙烷金属全防罐、1座4万m3低温丁烷金属全防罐、3座3500m3丙烷压力球罐(兼容LPG及丁烷)、BOG回收装置及其他配套设施。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本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Za_kqzPOg5Wro40Kk9bow 提取码:2024。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获得《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征求意见稿纸质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评价范围之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Za_kqzPOg5Wro40Kk9bow 提取码:2024。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颐航大道18号309室
  联系人:曹卿 联系电话:13382615111     电子邮箱:569378794@qq.com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393349709     电子邮箱:73986739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2日
     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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