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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求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
新闻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05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将达18%,至2030年将达30%。
  2022年,我省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火爆,累计销售50.8万辆,同比增长了100.5%。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愈发凸显,有“一桩难寻”之困。这或许可以转变思路,让“车找桩”变为“桩找车”。推广共享充电新模式、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的代表建议,今年获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这种新模式以解决城区充电痛点为主要方向,其模式新在哪?建议办理进展如何,能否有效缓解充电难?记者对此跟进采访。
  居民充电桩报装需求井喷
  新能源车保有量剧增,充电需求自然也“水涨船高”。以苏州市为例,国网苏州供电公司2022年受理个人充电桩报装业务超过了6.5万次,是2021年的2.6倍。省人大代表、国网苏州供电公司电缆运检中心主任徐欣认为,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和保有量将在未来10年内出现连续性增长,对充电设施要求将会更高。
  从全省看,充电桩需求也呈井喷式增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左强介绍,2022年全省报装量达26.7万户、同比增长220%,其中居民自用充电桩占比98.8%;今年1~5月,全省累计报装量达15.3万户,同比增长89.8%,其中居民自用充电桩占比98.1%。
  报装数量的迅速增长,反映出充电设施的缺口不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邵蔚十分关注充电桩问题。她经调研发现,《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对充电桩设置数量和地域都有所考虑,但难以彻底缓解“里程焦虑”。
  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科研和教学的省人大代表、苏州科技大学校长顾菊平认为,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模式是未来发展趋势之一,有助于解决居民用电容量紧张、电力接入难、利用率低和停车管理等问题。
  大规模新建充电桩难度大
  建设场地不足是一大难题,特别是老旧小区原本车位就少,很多车主没有固定车位,更不要说加装个人充电桩了。即使建设公共充电桩,由于老旧小区内部公共车位往往是“先到先停”,若遇到燃油车辆占位、争抢充电车位等问题又难以解决。种种原因导致物业公司、运营商等主体对公共充电桩建设存在疑虑,态度不甚积极。
  “即便发展集约度较高的公共充电设施,资源总量瓶颈仍然存在,资源扩容需协调多方主体,难度极大。”徐欣进一步分析说,老旧小区、存量小区没有或仅少量预留充电相关的电力容量、通道资源、土地资源等,无力支撑个人充电桩的粗放建设与低效运营,即使建了,产权属于个人的充电设施也往往因缺乏高质量运维,个人充电桩的设备状态堪称“盲盒”。这种情况也存在于部分中小型公共充电站的运营商身上,同样影响充电桩运行效率。
  虽然新建设施的障碍不断被排除,但大规模新建困难仍客观存在,且存量充电桩使用效率不达预期。“新能源汽车充电‘一车位一桩’的建设模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各类场景。”徐欣认为,特别是老旧小区、集中居住区、公共停车区等区域,一味提升车桩比不仅大幅增加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影响公共安全,而且实际运营效率不高,造成投资浪费。
  让机器人把充电桩送到车边
  传统粗放的充电桩建设运营模式已无法灵活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多场景、多需求的发展现状。去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要求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在苏州市姑苏区仁恒江湾雅园小区,记者见到已经运营半年多的“共享充电机器人”系统。据介绍,该试点首期工程覆盖车位50个,建设成本较“一车位一桩”节省约20%、压降供电容量70%,且因系统是预制化生产、模块化安装,建设周期仅2天。“‘共享充电机器人’系统受到小区居民、物业等方面一致好评,呈现出极高的社会推广价值。”徐欣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建筑验收、消防管理、专项补贴等方面出台共享充电服务模式的支持政策,实现“共享充电机器人”在全省范围内的深度推广应用。顾菊平认为,这一系统实现多车一桩、共享充电,是极具发展前景的共享充电模式之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强介绍,评估认为,“共享充电机器人”使用场景中,“桩”的数量可根据“车”的数量灵活增减,节省居民单独报装购买充电桩和各类辅件的成本,也可减少人防和消防安全隐患。传统的“车找桩”变“桩找车”,单桩使用率明显提升;由于采用悬梁挂装方式,机器人可随时抓取单桩,利用滑轨快速移动至指定车位,可有效解决“油车占充电位”的问题。
  寻找推广更多共享新模式
  基于代表建议办理,省住建厅正组织编制的地方标准《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中,拟增加与共享充电相关的条款。省住建厅总工程师路宏伟表示,“经过研究论证,标准编制组拟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选择和布置要求中,增加鼓励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导轨式共享充电机器人’等新型充电服务的相关内容,推动共享充电模式的推广应用。”
  “建议因地制宜推广多种共享模式。”邵蔚举例说,自有车位可考虑快充设备公用,相邻车位可公用充电设施,电费通过刷卡、APP等多种形式缴纳,不再使用单车位单电表;愿意提供车位作为共享充电的业主,建设全省统一的共享车位系统,通过电子地锁落锁及车牌识别系统,由管理部门和业主进行停车分成,不仅促进充电桩利用,方便同小区业主使用,也能够实现人员密集区域车位共享;小区内非所有权车位,可通过建设充电桩和电子地锁,停车费用的调节,从而实现小区内车位共享,便捷新能源汽车的充电。
  “发展新能源汽车共享充电,需要系统设计,各部门统筹协同推进。”顾菊平建议,共享充电系统推广应用要和城市建设联动,注意优化不同场景建设方案,对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分类施策,尤其要整合城市更新工作有序开展,在发展上应分步实施、正确激励、逐步推广,探索共享充电商业模式和技术模式。
  2022年,省电力公司对762个老旧小区的供配电设备实施了改造,累计投入改造资金达到10亿元;今年计划对全省150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持续提升充电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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