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追梦翔飞 PDF版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您现在的位置:第6033期 -> 02版 -> 新闻内容
我省鼓励小农户等创办家庭农场
新闻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6-05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关于《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创办家庭农场;大力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条例(草案)》用小切口的立法方式,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以家庭为主体,凭借“小而精”灵活经营特性,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中崭露头角。“江苏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目前全省纳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16.8万家,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近2万家。全省家庭农场土地经营面积近2200万亩,占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近七成。”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季辉就《条例(草案)》作了说明,他介绍说,全省家庭农场目前仍然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实力还不强、经营管理还很粗放,政府和社会对家庭农场的支持保护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条例(草案)》拟明确,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创办家庭农场。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外出务工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研技术人员等创办家庭农场。
  针对一些地方土地租期较短,影响家庭农场发展预期的问题,《条例(草案)》拟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稳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关系,引导流转双方在承包期内签订中长期流转合同;家庭农场依法取得五年以上土地经营权的可以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条例(草案)》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使用区域公用品牌者为品牌农产品提供原料等。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滨海新闻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盐城蓝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号:苏ICP备1106084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