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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若干意见
新闻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5-31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制造业保障体系,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更高水平的制造强省。
  《意见》要求,要全面聚焦当前我省制造业发展趋势,瞄准金融服务制造业的各项堵点,分别从进一步加大银行保险业支持制造业的力度、着力提高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切实减轻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等六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意见。
  在落实差别化制造业信贷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等项目的金融支持,聚焦制造业发展薄弱环节,用好用足现有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帮扶前期信用良好、暂时遇困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依据省航空航天产业重点发展企业名录建立白名单制度,鼓励银行机构对白名单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加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信贷风险管理,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融资。细化产能过剩行业信贷管理要求,建立差异化的分类管理机制,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优化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制造业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提高制造业企业贷款获得率。其中,江苏省财政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要按其承担的担保责任比例最高给予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
  《意见》要求,要建设完善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和应用力度,创新征信产品和服务。探索“以信促融”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对诚信企业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引导制造业企业珍惜信用,不恶意欠息、不逃废债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降本方面,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比例还贷等服务。充分利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专项信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该《意见》将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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