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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祖国花朵的“司法园丁”
——县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侧记
新闻作者:丁紫凌  发布时间:2023-05-31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事关家国未来。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理念,以聚力“权益保护”、强调“审教结合”、关注“延伸效果”为抓手,构建集“预防、维权、挽救”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化身“司法园丁”,用司法温度,精心呵护祖国花朵绽放青春光彩。
  为迷途少年重启“导航”
  如何把有限的审判资源加以优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是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议题。
  “老师,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努力改过自新。”该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时,专门邀请心理咨询协会朱老师为涉案当事人进行一对一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他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法庭上,涉案当事人小文真诚悔过。
  近年来,县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探索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法庭教育、判后矫正、回访帮教等特色审判方式。近年来,该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9件、88人,审前调查、法律援助均达到100%。
  从关爱一个人到守护一群人,县法院一直在进行不断探索和努力。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改表现的28名未成年被告人,该院依法适用缓刑。同时密切关注涉案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转化边界,对有苗头性的行为尽早干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少年”的出现。
  打造“小海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融合诉讼、调解、心理辅导、法律普及等功能为一体,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由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一校一法官”对接机制,打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立体格局,全方位守护“少年的你”。该院被表彰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为失职家长及时“补课”
  “我们以后一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监管,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近日,该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中,对该起案件未成年人小亮的监护人失职的情况,承办法官向小亮的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责令其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小亮的父母深受触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县法院以“小海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为载体,持续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教一令一承诺”的新模式,通过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由监护人签署《家庭责任承诺书》,从源头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拓宽“问题青少年”犯罪矫正路径,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出发。
  去年以来,该院已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1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2次,敦促家庭抚养和教育失当的监护人切实担负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为充分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婚姻、继承、抚养权变更等民事案件中,优先听取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尊重其真实的意愿和个人选择,有效促进家庭和谐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青春扣上“法治纽扣”
  “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要勇敢地说不……”在陈涛镇中心小学开展“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普法活动时,法官向同学们讲述遇到校园欺凌时,应该怎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咚”地一声,法槌落下,一名稚气未脱的“被告人”被两名“小法警”带上“法庭”。这是在县实验小学开展的“小海湾”模拟法庭活动,法官带领着同学们“面对面”“零距离”感受着法律的威严。
  “孩子们,这是守护大家健康成长的重要‘武器’,和家长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在滨海公园,法官们向大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播下法治的“种子”,让孩子们初识法律、感知法律、敬畏法律。
  近年来,县法院组成“青春护卫队”,走进学校、走入社区、走上街头,把法律送到孩子们的身边、送进孩子们的心里。让小朋友们触摸法徽、试穿法袍,从镰刀和麦穗中感受法律的温度;把学生带进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沉浸式”感受法律的维度;精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以深刻的故事与教训,让学生们体会法律的尺度。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普法进校园15场次,5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普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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