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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车改革方案获得批准取消车辆将进行拍卖
新闻作者:季哉  发布时间:2015-08-28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公车改革又有新的进展。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目前江苏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中央批准,正做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此外,中央要求各地公车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江苏省也将在这个时间表内组织实施。
  去年底公布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从2015年起在全省推行公车改革,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该《办法》还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
  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江苏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并获中央批准,具体实施时间还未确定,但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目标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给各省市区公车改革划定了“三条红线”,对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参改车辆、改革总的节支率等有明确要求,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也有上限规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江苏均严格执行中央规定。车改后取消车辆,江苏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目前正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招标。
  为加强车改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江苏正在制定车改后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于车改后原公车司机的安置问题,中央公车改革方案中已经明确,公车改革后留用的公车原则上会优先选用在编的司机。这位负责人说,江苏正在制定公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
   据悉,为保障车改后公务人员的正常出行,江苏在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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