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矛盾调处中心坚持以案说法,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将情、理、法讲到群众心坎上,化解各类矛盾48起,赢得群众信赖和好评。
前不久,安徽籍张老板与我县某小区住户徐女士签订了一份标的为3万元的铝合金装修合同,后因双方对合同内容有争议而不能履行。张老板逐向县矛盾调处中心申请进行调解,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材料进场损失共12000元。县矛盾调处中心接案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经过。徐女士表示,自己已经与张老板有了矛盾,矛盾调处中心解决不了问题。可是,县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坚持以案说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徐女士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通过努力,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终止原装修合同,铝合金型材从徐家运出;徐女士当场一次性给付材料损失补偿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