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态度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2.严格依法依规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经济;3.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
二、廉洁自律
1.杜绝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不良形象;2.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标准,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3.不接受审批服务对象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礼品馈赠和宴请;4.努力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执政从廉。
三、业务办理
1.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来访事项能答复的及时答复,解答不了的作好解释,并将来人引见相关人员予以答复。因非主观因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服务的,应向服务对象作好解释,并另行约定服务时间。
2.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坚持“四个一”,咨询服务一次说清,登记表格一次发清,所需材料一次讲清,登记手续一次办清。
3.实行限时办结制:符合政策的一次性办结,不能马上办理的明确办结时限,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具体办结时限如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4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个工作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2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30个工作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即办。
4.坚持办事程序简化制:理顺职能,梳理业务规范运作程序,一切手续从简、从速,减轻群众办事难度。
四、违诺投诉
为保证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服务质量,我局设立监督电话:(0515)84192055;对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本局将认真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