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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新闻作者:徐德超 蒋晓明  发布时间:2015-08-14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从管案、管人、管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通过重抓落实、强势推进,司法规范化工作成效明显。不久前,该院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四个行为规范”试点单位。
  为确保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在成效,该院强化审限监管,对329起临近审限案件发出“审管提示”,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管理,成为全市唯一没有超过12个月未结案件的法院。建立“负面清单”,在《滨海日报》、黄海在线、滨海网等媒体公开16项不规范司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倒逼审执行为规范;在《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盐城最美法官”贾广斌,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开展正面引导。强化司法事务管理,保障一线办案需求,开展办案部门评价综合部门活动,推动“综合部门前顾办案之忧”,实现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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