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追梦翔飞 PDF版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您现在的位置:第4087期 -> 02版 -> 新闻内容
江苏下月起政府定价目录大瘦身
新闻作者:季哉  发布时间:2015-07-29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8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在过去基础上,我省政府定价项目大幅瘦身,13个大类的定价商品和服务缩减4大类,包括商品房、药品等价格明确退出政府定价范畴。对越来越多的放开价格实现有效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成为今后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

原有13大类直接砍掉4大类

  2002年6月,我省公布了《江苏省定价目录》,管理重要的储备、救灾物资、国家专营的烟叶、食盐和民爆器材,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医药、旅游等13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
  时隔13年,《江苏省定价目录》首次进行了修订,并大幅缩减了政府定价项目,以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与13年前的版本相比,新的目录减少了4大类定价项目,分别为:重要的储备救灾物资,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作业项目,特殊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关国家机关收费。同时,新目录不再用类别来表述定价项目,修订后目录共包括13项项目价格。
  涉及到民生领域的不少价格这次明确退出政府定价目录。包括电信资费,邮政非基本业务,比如EMS、明信片邮寄资费、小包裹邮寄费等,药品、商品房、民办养老机构收费都不再由政府说了算。此外,目前正处于探索阶段的民资铁路运价也不再由政府定价。继我省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后,下一步,城市公立医院除基本医疗服务外的其他可由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也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次一并从目录中删除。

水电气学费等仍由政府定价

  那么,新修订后仍然保留在《江苏省定价目录》中的都有哪些民生价格呢?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郭奇介绍,今后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如电、气、水、热、铁路和道路客运价格,车辆通行费、城市公交地铁出租车等交通价格;大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及民办普惠园学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殡葬收费、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费及停车费等;另外,利用公共资源设立的景点门票、数字电视维护费等仍由政府定价。
  “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中的价格时,必须按规定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听证、听取社会意见、专家论证等定价程序。”郭奇介绍,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我省还将调整《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并于近期对社会公布。

“放开”定价不等于乱涨价

  “放开”并不是放任不管,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孔祥平副局长表示,对放开价格进行有效监管,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将是今后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我省将对放开定价,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逐步开展成本调查,通过发布价格成本信息,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引导消费者明白理性消费,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拿6月份已经放开的药品价格来说,过去这个市场实行的是政府限定最高价的原则,在取消了既有规则后,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正在制定新市场价格规范,以引导药品市场在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实现自我调节。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滨海新闻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盐城蓝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号:苏ICP备11060847号-2